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宝山区大学生暑期返乡实习的通知
发布人: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26   浏览次数:10
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,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宝山区“才回宝山”青年人才工程,吸引优秀大学生来宝山就业创业力度,激发大学生返家乡参与实践、服务建设发展热情,共同助力宝山转型发展,聚力打造“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、国际大都市主城区、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”,为宝山奋进“北转型”,打造新时代现代化转型样本提供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资源,经宝山区人才工作局、宝山区委社会工作部、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共青团宝山区委员会、宝山区教育局、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宝山区民政局研究决定,现开展2024年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招募具体安排如下:


一、招募对象

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(特别优秀的,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)

二、招募人数

54

三、招募条件

学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

1、政治素质好,思想品德好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,未受任何处分;

2、综合素质高,服从管理,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;

3、身心健康,无重大疾病史;

4、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、社团骨干优先;

5、关注宝山经济社会发展,有志于在宝山就业创业;

6、具有国家、市、区级优秀荣誉,宝山籍学员优先

四、报名方法

1、采取线上报名的形式进行,线上报名时间为626日至630日,报名需填写《大学生实践锻炼报名表》并加入2024年度优秀返乡大学生招募群(宝山区大学生实践锻炼岗位招聘简章详见文末)。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及PDF版发送至宝山团区委基层工作部邮箱bstqwjcgzb@163.com。发送成功后报名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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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实行告知承诺制。报名时,大学生须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。如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与招募条件不符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
五、派遣实习

1.报名结束后,团区委会同实践单位通过电话或视频等形式进行面试,择优录取学员。针对未录用学员,团区委向学员反馈并征求调剂意见。

2、原则实践时长为7周,请假不得超过1。若实践单位、学员双方需要延长实践时间,由双方自行商讨确定并报团区委备案。

六、支持保障

1、实践锻炼结束后,学员代表汇报交流实践收获体会。同时,各单位对实践情况客观评价,出具实践鉴定。团区委结合实践单位意见,综合考察学员实践情况,提供实践(志愿)服务时长记录

2、实习期间,实践单位落实午餐、实习期人身意外保险等基础保障。

七、评价激励

1、推荐激励。在服务结束后,根据学员实践表现,选树出一批区级优秀学员并反馈给相关高校团组织。表现特别优秀的,向委办局及街镇(园区)机关事业单位、团组织举荐,担任团组织兼职副书记或委员,鼓励其加入“书记助手计划”,并将优秀大学生纳入向党组织举荐的人才库。优先推荐参评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“中国电信奖学金”等奖学金、荣誉称号。

2、职业发展。根据人社部门的就业见习政策,在区级选调生、公务员、企事业、储备人才招录中,向区相关部门重点推荐。毕业后有意愿留在社区工作的,如符合相关政策和基本条件,在社区工作者招考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
3、建库立档。将学员作为宝贵资源,逐步建立完善宝山籍校友会信息库,每年做好信息采集维护,定期推送宝山经济社会发展信息,保持学员与家乡之间亲密联系。

八、宝山区大学生实践锻炼岗位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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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咨询邮箱shsjecnu@163.com


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

共青团宝山区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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