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“一上”预算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及财务处关于填报2025年部门预算“一上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工作要求,现正式开始进行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(设备部分)填报的相关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要求
1.各单位或个人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单价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设备,均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。特别注意:已申报2024年购置计划但当年未执行且2025年仍计划购置的设备需要重新填报。为防止追加的2024年购置计划当年无法及时执行,建议在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再次填报,并做备注中填写“已报2024追加计划”。
2.请各单位或个人在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”---“新增资产配置预算”中填报2025年拟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。购置设备参考单价大于等于100万元的,必须准备设备预期使用频率、设备主要规格参数、购置设备必要性等内容,并提交论证报告(含报价单)和查重报告。
3.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模块将于7月22日-7月26日期间开启,逾期系统将关闭,不再进行填报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填报时须注意资产名称和资产分类的规范性和准确性,确保新增资产在论证、填报、申购、招标、采购、验收、入账等阶段的资产信息与批复保持一致。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经批复,原则上不得调整。
2.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要求,未获得批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大型仪器设备将不允许购置,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填报工作,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从严控制,合理配置。
联 系 人:戴奇(54345248、18116150859)
实验室与装备处
2024年7月22日